关于举办第一期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
根据国发〔2009〕22号文件《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、国中医药发[2009]20号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》、卫生部《2011年卫生十大工作要点》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2011年中医药工作要点》等文件提出:“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。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,促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,研究制定中等中医药院校和中医药高职高专转型、开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。
北京华夏国际医学科学研究院一分院是以秦助龙先生为首,整合数十名中医养生专家组成团队,面向社会招收学员、进修人员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系统培训的专业培训机构。研究院秉承“传承、兼爱、笃学、创新”办学理念,坚持以弘扬中华养生文化为宗旨,传授传统科学医学精粹和秦氏经络精髓,普及基本络养生保健知识,倡导健康生活方式。研究院以就业为导向,目前已开办了包括:按摩、拔罐、刮痧、足疗、砭石、艾灸、正骨、归经、洗髓、整脊、点穴、药浴、常见急症诊治、内科病诊治、骨伤科诊治等十多种培训课程。学员参加相关专业课程学习,同时,学校还提供实际操作和职业技能资格认证课程。学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,考试通过后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与神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认证。
一、中高级、技师保健按摩师
申报条件 ⑴中级按摩师(四级),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.取得初级保健按摩师职业资格证书,且连续从事保健按摩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中级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,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B.从师或见习保健按摩工作3年以上;C.取得医学院校按摩专业毕业证书。
D.在中专、职高以上学历的在校生或毕业生;E.有志于从事养生保健事业或自主创业人员;
F.热爱生活、追求健康、热心经络养生文化的海内外各界人士。
⑵高级按摩师(三级),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.取得中级保健按摩师职业资格证书,且连续从事保健按摩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高级按摩师技能培训,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B.取得按摩医师职称者。
二、中高级、技师保健刮痧师
申报条件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,分别为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。(本学院目前只开设中、高级培训课程)
⑴中级刮痧师(四级),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.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B.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C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D.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E.在中专、职高以上学历的在校生或毕业生;F.有志于从事养生保健事业或自主创业人员;
G.热爱生活、追求健康、热心经络养生文化的海内外各界人士。
⑵高级刮痧师(三级),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.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B.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C.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
三、中高级、技师中医罐疗师
申报条件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,分别为中级中医罐疗师、高级中医罐疗师、技师中医罐疗师。
⑴中级中医罐疗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.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;B.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C.中专、职高以上学历的在校生或毕业生;D.有志于从事养生保健事业或自主创业人员;
E.热爱生活、追求健康、热心经络养生文化的海内外各界人士。
⑵高级中医罐疗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.取得中级中医罐疗师职业资格证书,且连续从事保健罐疗工作2年以上并经正规中级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,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B.从师或见习保健按摩工作3年以上;C.取得医学院校中医养生专业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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